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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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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……
曾煦后知后觉地尝到一股止痛片的苦涩。
四年前,他和孟甜甜大学毕业,孟甜甜义无反顾地回到有他的这座城市,求职的时候,把工作地点作为第一要素。她在地图上画了个圈,以他就职的园区为中心,三公里为半径,说只要工作地点在这个圈里,其它无所谓!
她兴致勃勃:“骑自行车,三公里只要十分钟。我想见你,或者你想见我,十分钟,我就到你眼前了!”
问题是他就职的园区位于新的开发区,周围没几家公司,交通、吃饭都不方便,晚上连个路灯都没有。
万一哪天他不在,孟甜甜一个人走夜路?
就她的三脚猫功夫,不够给人塞牙缝。
曾煦没忘了那年,他去孟甜甜的大学看她,也“捎带着”看曲伶伶。
他知道那天是曲伶伶的生日,毕竟从十一岁起,曲伶伶在他心目中就是完美的代名词。更何况孟甜甜和曲伶伶情同姐妹,孟甜甜隔三差五就跟他念叨:“快到我女神姐姐的生日了,你说我送她什么好呢?千纸鹤?会不会太土了?而且我还没送过你千纸鹤呢!先送她,你会不会眼红?不是不是……曾小煦,我没说要送你,我没说我喜欢你!”
欲盖弥彰。
当时,他和孟甜甜并非男女朋友的关系,他一个学霸算得清再难的高数,却独独说不清这件事。
“你送她千纸鹤好了,我不眼红。”他自认为说得清清楚楚。
但孟甜甜只觉得:我们家曾小煦真大气!
那年那天,他和孟甜甜在餐厅给曲伶伶过生日,他去了趟洗手间,回来只见有几个醉鬼骚扰孟甜甜和曲伶伶。孟甜甜是什么人?万花山的“老大”不是浪得虚名,将曲伶伶护在身后,以一敌三。
他只见对方的咸猪手摸上孟甜甜的背。
下一秒,他已经将对方撂倒了。
等到他头破血流,对方三人已经在喊饶命,饶命了。
当时,曲伶伶抢在孟甜甜前面一步,帮他擦脸上的血:“天啊,你流了这么多血,天啊……”
他流血的是头,孟甜甜流血的是心。
她吼了他:“君子动口不动手!”
真有她的!
于是,他说了气话:“我不是为你。”
当时,孟甜甜知道他说的是气话。但在离婚前,她将一切的一切都推翻了:“你喜欢曲伶伶,你一直喜欢曲伶伶。你英雄救美,你额头上留的疤……你说你不是为我,是真的。”他百口莫辩。
大学毕业时,他不准孟甜甜来距离他三公里以内的地方上班,是怕她一个人走夜路,怕她被欺负。是他忘不了她被欺负时,他大脑一片空白,转瞬间就从“君子动口不动手”变了野兽的样子。
“孟甜甜,你的生活里不只有我,”他要让孟甜甜打退堂鼓,“你的工作是你的新起点,你不能围着我团团转。”
他是为她好。
但孟甜甜认死理:“万一你忙,我也忙,见不到面,怎么办?我不要再异地恋了。”
“你只要好好找工作,我保证能见面。”
“你拿什么保证?”
“我室友下个月搬走。”这是曾煦话赶话想出来的办法。
他租的房子在市中心,三条地铁线,去哪里都方便。换言之,孟甜甜找哪里的工作都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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